ST升达9月1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成渝金融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资料,诺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安资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被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诺安资管请求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6565.54万元(暂定)、佣金损失1961.81万元(暂定)、印花税损失6.54万元(暂定);判令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诺安资管诉讼请求一的内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的诉讼受理费用与诉讼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ST升达9月1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成渝金融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资料,诺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安资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被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诺安资管请求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6565.54万元(暂定)、佣金损失1961.81万元(暂定)、印花税损失6.54万元(暂定);判令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诺安资管诉讼请求一的内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的诉讼受理费用与诉讼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